关于征求《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》和《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方案》意见的函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: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,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,近期商务部研究起草了《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并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研究制订了《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 《管理办法》将建立“已分类备案为基础,以业务报告为支撑,以监管评级为指引,以信息披露为手段,以信用记录为辅助,以行政处罚为保障”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体系。《管理办法》将充分运用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两方面的力量,加强对商业保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。《管理办法》拟于2015年年内发布实施。 《方案》将静态的业务统计信息转变为动态的业务登记信息,全流程地记录业务起始、变更及终止状态。同时,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、应收账款逾期等信息登记表。升级系统旨在规范商业保理业务流程,标准化业务登记信息,并在此基础上为商业保理企业提供业务登记信息查询、应收账款逾期信息查询等功能。升级系统将在《管理办法》正式发布前上线,并逐步与人民银行、信用保险公司、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。 感谢支持! 联系人:郑文渊 电话:010-85093311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5年2月25日
|